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

20.2.12


有時候,該忘掉的東西,就得忘掉。
即使留戀,也沒有用。
爲什麽,有的時候,有些你以為忘不掉的東西,我就會忘不掉呢?
為什麽,你不想想,我其實一點也不想記得,我早已經忘得一乾二淨了。
我不明白,爲什麽,你非要把我想得那麼負。
說真的,我真的忘了。
假如我忘不掉,我就不會選擇新的開始。
除非,你是介意的。
也許你所以為的事情,會是和我想的事情一樣。
也許你所以為的事情,和我想的事情是不一樣。
不管怎樣,我只想說:“我真的忘了。”
除非,你真的是介意的。
但是,有時候,做人也不該那麼誠實。
過於誠實,換來的卻是無情的結果。
我從來沒有想過,我會因為那件事情而放棄自己。
我選擇了遺忘。
所以,真的不必放在心上的。
因為,已經不重要了。
我真心祈禱,
你所想的事情,不是我想的那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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